近年来,医疗行业备受国家关注。为全面实施健康中国战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持续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疗机构信息化(以下简称”电子病历信息化)建设,近日,国家医政医管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下简称《通知》),下面是对《通知》的解读,整理如下:
此《通知》共分为六大点:
◆提高认识:提高对电子病历信息化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要注重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提升监管效能,推进电子病历信息化建设,促进“智慧医院”发展。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大力推进电子病历信息化建设,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服务。
◆建立机制:建立健全电子病历信息化建设工作机制
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将电子病历信息化建设列为重点工作任务,将其作为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的重要抓手,强化电子病历在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过程中的核心地位。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电子病历信息化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医务部门牵头,临床各部门等提出需求;信息技术部门负责系统建设与技术支持。
◆加强建设:不断加强电子病历信息化建设
●实现诊疗服务环节全覆盖
医疗机构要在住院病历、医嘱等系统基础上,将电子病历信息化向临床各诊疗环节拓展,全面提升临床诊疗工作的信息化程度。到2020 年,三级医院要实现电子病历信息化诊疗服务环节全覆盖。
●发挥临床诊疗决策支持功能
鼓励医疗机构在电子病历信息化建设工作中,将临床路径、临床诊疗指南、技术规范和用药指南等嵌入信息系统,提高临床诊疗规范化水平。
●推进系统整合和互联互通
医疗机构在进行电子病历信息化建设过程中,要加强医院信息平台建设,形成基于平台的整体统一的电子病历信息系统。到2020年,三级医院要实现院内各诊疗环节信息互联互通,达到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4级水平,由院内任一部门任一终端登入,均能按照权限调阅相关诊疗环节的信息。建立紧密型医联体的,应当实现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电子病历信息系统互联互通。
◆发挥作用:充分发挥电子病历信息化作用
●促进医疗管理水平提高
后台监控电子病历信息系统,加强诊疗行为监管;加强诊疗权限管理;加强质量控制和评价。
●改善医疗服务体验
促进线上线下医疗健康服务结合,在线开展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在线开具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处方,药师在线审核处方及配送药品;推进便捷就医服务,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促进智慧医院发展
发挥互联网、大数据、云存储、云计算、区域链、机器人等有关技术的优势,鼓励将成熟的人工智能嵌入电子病历信息系统,提高医务人员工作效率,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
◆加强评价:加强电子病历信息化水平评价
开展电子病历信息化建设评价,持续提高本区域电子病历信息化整体水平。到2019年,辖区内所有三级医院要达到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价3级以上,即实现医院内不同部门间数据交换;到2020年,要达到分级评价4级以上,即医院年内实现全院信息共享,并具备医疗决策支持功能。
◆确保安全:确保电子病历信息化建设运行安全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是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医疗机构要加强信息系统安全防护,做好医疗数据安全存储和容灾备份,防控患者医疗信息泄露风险,确保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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